晨安物流市场12年前就挂出“严禁代收货款”标语,但代收货款现象至今仍很普遍。 记者李奇宏 摄□本报记者 李奇宏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当当、亚马逊[微博]等电子商务网站也兴起了一波购物热潮。一些市民为了方便,网购物品后选择“货到付款”,也就是由物流公司代收货款,殊不知物流公司携款“跑路”的现象已存在多年。近几个月来,济南至少有10余家物流公司携代收货款“跑路”。
为了应对“跑路”问题,保护相关方合法权益,个别物流市场采用收取物流公司5万元保证金的新对策,但却被质疑不合规定。济南现代物流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物流企业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应建立物流业诚信体系法规和制度,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现象】
3个月10余家物流“跑路”货主损失数百万
11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晨安物流市场,看见66号门头房卷帘门紧闭,招牌上写着“鲁北快运(专线运输)”几个大字。“这家物流公司老板8月份拿着100多万元代收款跑了,现在被拘留了,据说还有人没拿回货款。”附近一家物流公司一工作人员说。据了解,10月17日,鲁北快运负责人在滨州被抓获,现已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拘。
“10月27日,江霞物流也关门了,当时门上贴了张‘明天上午集合’的纸条,但负责人后来一直没出现。”做五金生意的金先生告诉记者,27日上午,几十名货主拿着运单前来追讨货款,“总数大约有上百万”。“今年仅晨安物流市场,‘跑路’的物流公司就有四五家,算上其他一些物流市场,3个月就跑了10多家。”长期在该市场发货的丁先生称,物流公司“跑路”,货主往往损失惊人,“动辄几十个货主催讨货款,每人少则几百元,多则十几万,大家把款项加一加,一般都能到数百万元。”
一些货主表示,货款一旦被物流公司卷走,很难拿回来。做了7年灯饰生意的李先生就遭遇过被卷走1.5万元货款的事,他吐露了维权的艰难:“找工商部门,会说只有协调权,不能处罚;报警,警方又称这属于经济纠纷,而且跨省,无法处理;找交通部门,只能查扣违规运输的货车等,无法追回货款;到法院起诉,又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证据。就算‘跑路’的被抓到了,货款也不一定拿得回来。”
【原因】
“代收货款”成积习,卷款“跑路”12年前就有
“‘跑路’的这么多,究其根本,还是在于一些货主习惯让物流公司代收货款。”3日下午,在晨安物流市场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如今国内货运市场,收货方一般要求看见货物才付款,不少货主就委托物流公司代收,“监督”对方付钱,“12年前这种现象就很普遍,那时候就有物流公司卷走货款的,现在也一样。特别是过年前几个月,‘跑路’的更多”。
李先生称,他知道代收货款存在风险,但“宁愿让物流公司代收”。“我做的是小本生意,客户群不固定,很多人要求货到付款,但我担心他们收到货却不给钱。”李先生说,负责送货的物流公司人员至少能见到收货方,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不给钱,物流公司可以不卸货”,“我宁可相信长期合作、较有信誉的物流公司,也不敢相信陌生客户”。
丁先生表示,他也尝试过与客户直接钱货交易,让客户通过网银把钱打过来,但有几个客户拖延不付钱,他只好委托物流公司代收。“你说用支付宝[微博]或第三方账户吧,首先客户不一定有支付宝账号,就算有,往往得等好几天才能拿到货款,太慢了”。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作为收货方,很多人也情愿把货款交给物流公司,而不是直接向货主汇款。“货款数额大也罢,有时候就几百元钱,去银行既麻烦,还要花手续费,划不来。”在家具厂工作的樊女士称,厂里每次购买清洗剂,都直接将现金给物流公司人员,“再说,送货的时间不固定,如果是晚上,想汇款就得多拖一天,也没法当天就把货提走。”
【对策】
“禁令”多年不见效,收保证金被质疑不合规
站在市场办公室门口,记者一抬头就可以看见一条巨大的横幅:“严禁代收货款 出现问题后果自负!”“12年前,这种横幅就已经挂着了。”王先生表示,市场办公室三令五申不许物流公司代收货款,但因为没有执法权,无法强制,在监管上有心无力,“我们也建议过,让收货方直接把货款给供货商,或建一个第三方账户,由收货方先把钱打到账户上,确认货收到后,第三方再把钱转给供货商,物流公司只收运费。但很多人不接受。”“近日不止一家物流公司“跑路”,这也促使我们想出新‘对策’。”王先生说,市场办公室要求每家租赁门头房的物流公司交5万元“信誉保证金”,作为一种制约手段。
然而,不少物流公司认为,市场办公室收保证金无法可依,在租赁合同上也没有关于保证金的约定。而且,保证金的收取是强制性的,不交就要终止经营,这种做法不合理。“保证金的收取必须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原则,一方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迫另一方交纳,否则无效。”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一说。
“收保证金,更多是一种警示作用。”王先生表示,物流公司与市场解除租赁合同时,保证金会一分不少地退还,“其实,这种手段‘防君子不防小人’。多数‘跑路’的物流公司,都会卷走数以百万的代收款,5万元杯水车薪,起不到太大制约作用”。
“采取收保证金这样的‘下策’,是因为想规范管理太难了。”王先生称,我国针对物流业的法律法规较少,尤其对于代收货款这一块,既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也没有相关的制约、处罚措施。市场管理办公室想要整顿市场、规范秩序,也受困于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甚至难以帮被卷走货款的货主维权。
【分析】
物流业入行“门槛低”,无证经营占多数
针对物流公司“跑路”现象频发,济南现代物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卞允斗称,这跟物流业入行“门槛低”有很大关系。
“根据工商注册信息,截至2011年10月,济南有物流公司1368家,投资者2514人,从业者14950人,物流个体户7725户。”卞允斗表示,这其中,全国5A级物流企业只有山东盖世国际物流集团、济南铁路经营集团,全国4A级只有山东佳怡物流公司、山东博远物流公司等,其余绝大多数属于散兵游勇式的中小物流公司,有的勉强经营,有的举步维艰,甚或时而注册、时而注销,缺乏抵抗风险的能力。“此外,市场上还充斥着大量无注册、无经营场所、无设备的候鸟式货栈和个体运输户,数量远比正规物流公司多。”卞允斗称,由于物流企业市场准入门槛过低,有时候一辆货车、一张桌子就能跑运输,大量缺乏规范管理、行业标准的企业涌入市场,造成无序竞争,一些企业只能采取压低价格的方式,最后挣不到钱,资金链断裂,“携款跑路”也不足为奇。
物流链仅凭信用支持,缺乏法律监管
“‘携款跑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物流链缺乏有效监管。”卞允斗告诉记者,在“发货-送货-收货”的整个过程中,决定物流公司是否代收货款的,仅仅是三方信用因素,“供货商如果更信任收货方,双方可以汇款交易;如果更信任物流公司,就会让其代收货款。无论如何选择,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如果将货款交给‘第三方账户’中转,也未必保险,又要承担‘第三方信用风险’。”卞允斗表示,正因为风险无法完全规避,而几方的信用度又缺乏具体标准,很难检验,所以物流链才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但是,我国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却并不健全,整个物流业缺乏行业规范,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卞允斗称,“卷款潜逃”容易发生在管理的‘真空地带’,要明确查处的主体,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的综合手段加以治理,才能刹住这股歪风。
【建议】
选物流公司“不要只看经营年数”对此,卞允斗提出三条建议:第一,货物供需双方实行直接货款交付,通过网上银行结清货款;物流企业只管营运,未经批准不允许开展“代收货款”业务。第二,建立物流“诚信”不良记录制度,由媒体和社会实施监督,凡有不良记录的人和单位不予支持;第三,建立健全“诚信”追究法规和制度,重点查处依靠“携款跑路”发不义之财者。
济南佳怡物流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王鹏建议,供货商在选择物流公司时,不要只看这家物流公司经营时间长,或有长期合作的基础,就贸然相信,“有些公司经营了十几年,但由于资金管理不善等原因,亏空后仍然可能携款潜逃”。
他表示,要全面了解一家物流公司的经营现状,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看资质,看设备,看服务水平”,“货主选择物流公司时,首先要看‘三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是否齐全;其次,注意观察运单是否详细完善,货车有多少辆,交货款时是否能提供POSE机,客户是否能随时查询货物、货款的位置,这些都反映了物流公司的经营状况。最好选择正规、运转良好的物流公司,切忌贪图便宜”。
王鹏还建议,由物流协会定期公布一部分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的物流公司名单,供广大客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