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决定在各地初步开展甩挂运输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全省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目前正进行试点企业(项目)推荐工作。
本次各地推荐试点企业(项目)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具有开展甩挂运输试点的积极性和良好的基础条件,自愿申请;具有较大资产规模、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有稳定的甩挂运输业务需求,一定的站场设施和信息化系统,通过试点 -
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效果;拥有牵引车25辆、挂车50辆,2011年计划发展到牵引车50辆、挂车100辆。对于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开展甩挂运输的,符合试点条件的也可入列。